政府决定撤回原定星期三恢复的《2017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二审辩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去信立法会解释,指由于工党张超雄提出的修正案未经法案委员会讨论,内容也偏离劳雇会早前达成的共识,政府必须再深入研究有关修正带来的影响,决定暂时撤回草案。张超雄强烈讉责政府的决定,批评政府公然剥夺议员提出修正的天职,指有关条例多年未有修正,他提出的修正被政府用作借口撤回草案,令雇员欠缺保障,质疑政府是要避免在立法会补选期间,建制派会处于支持修正案与否的尴尬局面,影响建制派选情,因而撤回草案。
张超雄提出的四组修正案,包括若雇主未有履行复职或再次聘用令,额外支付雇员的款额由雇员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提高至六倍,以及取消七万二千五百万元的上限。修正案也建议由雇员决定,是否同意雇主可以金钱补偿,替代遵从复职或再次聘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