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早上续会,通过雇佣修订条例草案二审,正审议草案的修订。劳工及福利局长罗致光表示,草案建议将滥收求职者佣金及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的最高刑罚,由罚款五万元,提高至罚款三十五万元和监禁三年,是雇佣条例下的最高罚则,并建议扩大滥收佣金罪行的适用范围等,加强对求职者的保障。
他表示,草案原本将检控相关罪行的时间限制,由半年延长至一年,确保受屈的求职者,有足够时间提出投诉。对于工党张超雄提出修订,建议将时限进一步延长至两年,罗致光表示反对,认为相关修订有违鼓励受屈人尽早举报的原意,证据会随时间而流失,证人的记忆也会流逝而变得模糊,不利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