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裁决指警方毋须获邀可在立法会内执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2-01 10:27:23  评论(/)

终审法院就早前驳回,新界东北拨款冲击立法会大楼案中,其中一位被告梁晓暘“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的上诉,颁布书面理据。终院表示,不接受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指审视《规限获准进入立法会大楼的人士及其行为的行政指令》的相关条文后,裁定警务人员毋须事先获得立法会主席邀请,都能够在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当值,也符合立法会人员的资格。法院提出,客观上及法律上,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都是立法会主席,而时任立法会主席当时已邀请和要求警方协助。法院又指出,当时保安人员是根据行政指令,合法地拒绝示威者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因此警务人员协助阻止示威者进入时,是正在以警务人员及立法会人员的身份,合法地执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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