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开始审议政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建议,将普通法律援助计划及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分别上调百份之四。其中,普通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建议由现在大约二十九万元,调高至超过三十万元,以及将辅助计划的财务资格限额由大约一百四十五万元,上调至超过一百五十万元。
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在高等法院原诉庭的民事诉讼中,有将近一半的案件无律师代表,法官往往需多花三倍的时间处理,包括解释所涉的程序。郭荣铿又表示,法援制度的覆盖面窄,一些中产家庭可能需倾家荡产聘请律师。他认为,司法覆核被滥用的说法并不合理,强调司法覆核有严谨程序,需经法庭审视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