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已就五名前任或现任立法会议员,包括李卓人、梁家杰、涂谨申、毛孟静及陈淑庄,被指收取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捐款,涉嫌触犯防贿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的投诉,完成刑事调查,律政司仔细考虑廉署提交的调查报告后,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提出检控。
律政司发声明指,现有证据显示李卓人及梁家杰分别从黎智英及Mark Simon收取一百五十万及三十万港元,但根据区域法院去年七月,就另一位时任议员梁国雄被指收取黎智英二十五万港元,裁定他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不成立的判辞,李卓人及梁家杰与梁国雄的情况类似,有可能是代表政党或组织收取捐款,并无合理机会证实两人以个人收取款项,按照法庭决判的基础,他们也无责任向立法会申报,因此不能证实他们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行。至于涂谨申、毛孟静及陈淑庄,并无证据显示他们收取任何款项。律政司强调,此次决定是依据检控守则及适用法律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