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起就检讨广播和电讯条例,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建议,现有的外资控制权的限制维持不变,但放宽非香港居民需要获通讯局批准的持股量门槛,由2%、6%、10%及以上,改为5%、10%、15%及以上,以减轻投资者需符合规定的负担,同时维持制度上的适当管制。局方又建议,取消免费电视或声音广播牌照不得批给属某法团的附属公司规定。咨询文件同时建议,修改跨媒体拥有权的限制,收窄条例下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的范围,并将“相联者”中“亲属”的定义局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直系家庭成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指,近年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视及声音节目等发展蓬勃,改变香港广播业的经营环境,突显传统广播及网上媒体在监管上出现失衡,因此政府要担当促成者角色,适当地为传统广播业拆墙松绑,促进传统广播业界创新及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