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九巴车祸,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的三十岁司机陈浩明,早上再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请以三万五千元现金及人事担保、交出旅游证件,并每日到警署报到等条件保释,以照顾年过六十岁的父母。控方反对,指警方至今收集46份口供,有证人提到被告的驾驶态度,无故急煞制及加速,也有证人提到有乘客责骂被告延迟开车,或会控告更严重罪名。控方又指,涉案巴士经初步检验后,证实无机件故障。主任裁判官练锦鸿认为案情严重,因此拒绝保释申请,被告还押至四月十日再讯。
控罪指,被告今个月十日在大埔公路危险驾驶九巴,导致十九人死亡。车祸中仍有十八名伤者留医,其中两人危殆,三人严重,十三人情况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