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下午与巴士工会会面,并公布检讨《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结果,最长更次时间及驾驶时间,分别由现在不应超过十四小时及十一小时,缩减为不应超过十二小时及十小时;驾驶六小时后的休息时间,由现在三十分钟,增加至四十分钟。运输署也建议增加新规定,让巴士公司可适度安排车长特别更次时间,可超过十二小时,但最长仍不应超过十四小时,驾驶时间上限则要与其他所有更次的车长看齐,即不应超过十小时。为确保车长有足够休息,指定特别更次内应有一段不少于连续三小时的休息时间。另外,为免车长被安排连续工作数日,而无足够休班时间,运输署也新增规定,除特别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编排车长,在三个相连更次内的总休班时间,不应少于二十二小时。
巴士公司目标是第二季开始,可陆续实施修订的指引,可望在明年第二季内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