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适龄儿童辍学或可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2-27 14:47:18  评论(/)

新华社合肥2月27日电(记者周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

根据通知,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落实扶贫助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同时,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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