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洪江市积极创新资金整合、投入和管理机制,
努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16年以来,
全市累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7亿元,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14.45亿元,
实现50619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75个贫困村脱贫退出。
一、抓制度建设,
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制定出台《洪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洪江市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了整合资金范围、资金投向、分年度计划、补助标准、资金分配等内容。结合《洪江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洪江市“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
明确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整合方式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项目实施区域、建设内容、资金投入、预期效益等内容。
建立健全项目库,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资金、以资金扶产业,
确保整合项目与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破解项目和资金“牵手难”问题。
二、抓资金投入,
用活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一方面是加大财政专项投入。
将专项扶贫投入机制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
共安排中央、省和怀化市扶贫专项资金1.5亿元,累计落实财政扶贫县级配套资金4700万元。
另一方面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推动组建扶贫产业基金,吸引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
设立20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积极组建扶贫产业基金和扶贫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加快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特色农业、生态旅游、公共设施服务等扶贫领域。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设立产业扶贫信贷担保基金1000万元。
努力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条件,引导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向农村地区下沉。
2016年以来,财政累计撬动金融资本7.7亿元、社会资本6.7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
三、抓项目引领,
有效发挥涉农资金整合效益。一是扶持产业发展。
统筹产业扶持和引导资金9747万元,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87亿元,
支持龙头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扶贫,建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30多个,
带动贫困户11802户,实现人均年增收1500元;
实施光伏发电、灰天鹅养殖等扶贫产业项目127个,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贫困村达到39个。
二是夯实基础建设。统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82亿元,
带动其他资金投入3.77亿元,完成了687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完成贫困村村、组道路新建和提质改造1515公里;解决了75个贫困村6.13万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和7055户住房安全问题。
三是改善民生福祉。统筹资金4271万元,
切实加大教育、保险、救助、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兜底投入,坚决防止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户因病、因学、因灾返贫,
累计受益贫困人口11174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