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教师竟然不好好的教书,反倒给自己的学生推销东西,这是怎么回事?教师卖东西给自己的学生,这样做违法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3月20日,湖北鄂州,花湖镇中心学校对6(二)班教师被指向学生有偿售纸一事成立调查组。19日有家长称,该老师长时间将折合每张7分钱的作文纸以2元一张出售给学生。
还有一个月,女教师邱某就要退休了。但在19日下午,6名学生家长找到校长,要求对邱某进行严肃处理。“不用心教书,却想着法子赚钱!”19日,鄂州花湖镇6名学生家长向记者投诉,花湖镇中心学校新建小学6(二)班女教师邱某,一门心思想办法赚学生的钱。
据一名姓贺的家长介绍,他小孩在新建小学上学,自从3年级下学期开始,学校调整了语文老师,家长的负担明显变重了,孩子整天回家要钱。与同年级其它的班级比,6(二)班的学生一年要多交数百元。这名家长告诉记者,特别今年开学以来,孩子回家几乎每天都要钱,少则2元,多则几十元。
“从来没见过有这样的老师,从不关心孩子的学习,而是挖空心思在赚学生的钱!”其中一名学生家长介绍,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一本20页的作文本,才卖1.5元钱。而邱老师却将作文本买回来,一张张撕下来,再以每张2元钱的价格卖给学生,每天给学生2张作文纸,收学生4元钱。
学生家长贺某介绍,他家就住在学校附近,但中午放学时,邱老师只给学生半个小时回家吃饭时间,不少学生无奈只得去指定的托管餐馆吃饭。
记者在学校附近一文具店看到,一本20页的作文本零售价确实只有1.5元,每张纸折算才7.5分钱。
新建小学校长杨勇建接受采访时介绍,该校有1100多名学生,其中6年级有4个班。邱某是他们学校的正式教师,还有一个月时间,她便可以退休了。杨勇建称,接到家长的投诉,校方十分吃惊,由于学校无权处理一名正式老师,准备向上级教育部门进行报告。
虽然不违法,但绝对是违规操作,可以到教育局举报的,这是以公谋私。
对有偿补课说“不”金华已查处3名正式在职教师
记者从金华东阳市教育部门获悉,该市近年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今年春节以来,该市已查处正式在职教师3人。其中包括东阳城区某学校教师徐某、黄某因分别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违规补课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调离城区学校的处理;南马某学校教师张某因擅自去民办教育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学校等处理。
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东阳市教育局日前重新修订下发《东阳市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加重了对违规的处罚,如果谁踩了红线,将铁腕惩治,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一律直接降到十三级),扣除当年度考核奖和教育发展奖,城区、城郊、横店学校任教的,原学校立即解除聘用合同。据了解,该办法共11条,旨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负担,坚决整治在职教职工违规办班、违规带生、有偿补课的行为,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其中,与2015年东阳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相比,新办法对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处理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处罚更严格,处罚程度的等级也更分明。
东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更加突出了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在职教职工发生违规行为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要对学校校长、书记问责,视情节给予校长、书记纪律处分,扣发校长、书记当年度考核奖和教育发展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免去校长、书记职务。同时呼吁广大学生家长,科学安排孩子课余时间,不要把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或其举办的辅导班、晚托班等处补习功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孩子充分享受课余和节假日。
为教育部门的铁腕点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