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一对情侣在激烈大吵后,于短时间内多次“床上纠葛”,但肉体上再怎样的轰轰烈烈,变质的心再也回不去,最后走上分手一途。但事女子后某方控诉遭性侵,而且对方还不顾她下体疼痛“硬来”4次,不过检方调查后,以不起诉处分。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8月,吴某约女友吃饭,结束后2人回到住处聊天,到了隔日清晨,吴某表示想要激情一下,接着2人连续在6小时内,大战了4次。而女子指控,对方提出要求的时候,自己有明确的拒绝,但遭吴某掐脖警告,最后被霸王硬上弓,没想到结束半小时后,吴某性致又来了,自己又被硬上,一个上午,总共被蹂躏4次之多。
但吴某到案后否认性侵,强调这一切都是两情相悦,吴某供称因为双方曾经大吵,后来合好了才约出去吃饭,回到家后又吵吵闹闹,接着使出做爱招,完事后还搂着睡觉,一直到第3次欢爱时,女友才说会痛,可是因为过去也有过一样的情况,他还曾买过“东西”帮助缓解,所以当下不认为“痛就是不愿意”。
检方调查指出,由于当天2人一直吵架,因此性爱的过程中,女方虽然出现哭泣的情况,但无法判断是因何而起,而且如果真的倍强迫,在4次性行为之间,随时可以离开求救,而不是选择共枕眠,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将吴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