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防止“拆真建假”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住建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09 10:37:08  评论(/)

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获悉,该厅近日出台措施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明确加强规划引导,防止出现旧城改造过程中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建设性破坏行为。

福建省明确落实管理责任。一是指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建筑产权人、使用人或生活在本地的热心人士、爱好者均可作为保护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巡查管理,定期通过信息平台反馈,挖掘历史建筑的人文、历史等。二是指定历史建筑管理责任人。社区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历史建筑管理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历史建筑保护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福建省要求加强规划引导,防止旧城改造过程中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建设性破坏行为。旧城改造时,要对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符合条件的应公布为历史建筑并予以保护。福建省明确,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由所在地城市、县或乡镇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报送审批。要加大周边区域规划控制,强化两违治理,保护好历史建筑本体及其长期赖以依存的环境。(有修改)

摘自新华网2018.04.07记者董建国

tags: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