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世怨偶?夫妻同住透天厝3年 靠字条和存证信函沟通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16 10:08:08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到底是有多深的憎恶,让原本允诺终身的夫妻,变成一对惊世怨偶?新竹有对夫妻,虽然住在同栋透天厝里,却因为常吵架吵得面红耳赤,近3年来只用字条甚至存证信函互动,形同陌生人一般,让法官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判准离婚。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陈某和女子张某在2008年结为连理,但婚后生活不如梦中那般幸福,反而天天吵架,彻夜不得安眠,即便陈某选择忍让独睡沙发,情况一样没有好转,反而还迅速降到冰点,不管陈某嘴巴说出什么话,只要不是女子张某要的答案,就不会相信。

直到2015年,陈某实在忍无可忍,愤而签下离婚协议书谈判,但女子张某要求1栋房子和1辆新车才肯离,让陈某气到崩溃,认为女子张某结婚以来从未分担过家计,更不用说有什么贡献。结果离婚不成,双方只好同住在个屋檐下的不同楼层生活,3年来从不面对面开口沟通,只用字条交待事项,甚至连1万1230元的汽车使用牌照税缴纳,都通过存证信函来往和长辈亲友的协助。

法院审理后,女子张某指控是陈某拒绝履行同居义务,竟以分居为由诉请离婚,倒果为因,且要求提供的住所和交通工具,纯粹是维持生活的必需品,并非以此做为离婚的威胁。不过审理期间,女子张某曾要求陈某拿出300万元才愿意离婚,但陈某不愿她才不同意,法官便认为双方已有离婚之意,若再继续维持婚姻仅徒增仇怨,最后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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