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比较13间保险公司、共22个家居保险计划,发现保费和保障项目差异大,其中“家居财物全险”保额由2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一般家居用品每年赔偿上限由5000元至30万元不等。除了保额及保障范围有差别,几乎全数计划都就家居财物损失保障设自负额、即俗称“垫底费”,例如由水引致的损失,包括水浸、水管爆裂及雨水渗漏等,以投保单位25年楼龄或以下,家居财物保额达100万元的计划为例,“垫底费”由250元至3000元不等,相差可达11倍;至于法律责任保障的“垫底费”差距更大,由250元至1万元不等,差距可达39倍。
消委会提醒市民,应按家居财物价值和实际需要去选择家居保险计划,如果单单考虑保费,有可能选了部分保障未必合用的计划,日后索偿时才发现问题,便容易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