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基隆市一位15岁初中妹,去年(2017)在网络上认识了30岁的蓝姓货运司机,两人一拍即合陷入热恋,还相约到忘忧谷打野战,某日初中妹躲在棉被里和男友嘻笑视讯时,妈妈从对话内容察觉有异,追问之下才揭发整起事件。
初中妹平时有网络交友习惯,因此结识了蓝某,虽然年纪整整差了15岁,他们仍迅速展开交往,热恋1个月后就跑到忘忧谷内的公园偷尝禁果。直到12月妈妈听到女儿房间传出男子声音,进入查看后发现女儿躲在棉被中不停嘻笑,身旁散落着脱下的衣物,怀疑女儿在裸体视讯,吓得赶紧把棉被掀开。
幸好初中妹当时衣物完整,不过妈妈仍觉得女儿行径怪异,追问她是在和谁视讯,初中妹才从实招来,还坦承两人已发生过性关系,妈妈得知后气炸,直接对蓝某提出告诉。
蓝某到案后供称他与初中妹确实有发生性行为,但只有1次,地点在基隆忘忧谷的公园内,当时双方两情相悦,自己并无强迫对方,但检方认为蓝某明知初中妹未满16岁仍和她发生性关系,遂依未成年性交罪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