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诚专业失德罪成在医生名册除名6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16 20:58:50  评论(/)

医学会副会长、儿科医生陈以诚,涉嫌9年前处理一位14个月大男婴伤口不当,以致男婴要切除部分右手手指,医委会裁定陈以诚两项专业失德罪成,判在医生名册除名共6个月,不准缓刑。陈以诚指,会和律师研究是否上诉。

事发在2009年,陈以诚为一位右手无名指割伤的男婴治疗,处方皮肤黏合剂,并用绷带包扎伤口,约10日后,陈以诚为男婴拆绷带时,发现伤口及附近组织坏死,需要切除约一半无名指。医委会指,包扎伤口必须露出指尖,男婴10日后向陈以诚覆诊时,指尖并无露出,医委会无判断是陈以诚包扎出错,或男婴家人自行额外包扎,但指陈以诚在诊治过程中,无提醒家属要留意男婴手指血液流通情况,属于失德,而陈以诚在收费单上,指曾为男婴另一个伤口缝针,但并无此事。辩方求情时指,陈以诚对事件感到悲痛,指他一直专业服务社会,此次事件是执业生涯中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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