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装阔偷吃遭小三逆袭!台湾新北市一位何姓人夫和外遇对象女子蔡某交往近10年,期间还把信用卡交由女子蔡某使用,但由于女子蔡某挥霍花费超过百万,何男后来因无力负担高额花费而提分手,没想到女子蔡某担心失去金援,不但拒绝分手,还逼何某签下“性侵自白书”及100万元本票,事后何某无力付款,才向妻子坦承偷吃,何妻得知后愤而提告,台湾新北地院认定女子蔡某行为已破坏何妻婚姻,判她须赔偿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何谋虽已婚,却仍追求女子蔡某,但何某经济状况本来就不宽裕,却和女子蔡某在2007年同游日本,且负担所有费用,后来他还将信用卡交给女子蔡某,包含刷卡消费及电视购物,累计卡费超过100万元,为了还卡债,他拿出名下房屋抵押借贷,但最后仍因无力偿还,在2016年向女子蔡某提分手。
没想到女子蔡某不甘失去金援,以公开两人私情威胁何某,要他签下性侵自白书及多张本票,金额合计100万元,并要求每月按本票金额付款。直到2017年,何某没钱兑现本票,才向妻子坦承一切,但事后女子蔡某却不愿意罢休,不断通过电话,甚至直接登门骚扰何某及何妻,要求兑现本票,何妻最后受不了,愤而提告女子蔡某长期破坏她家庭幸福,还导致她患忧郁症,求偿200万元。
面对控诉,女子蔡某拿出性侵自白书,辩称她遭何某性侵,但何某反控,当初是被逼迫签下自白书,且出轨近10年来,和女子蔡某只进展到“三垒”,平时也只有“亲亲摸摸”,另外,何某也提出跟女子蔡某的对话录音,内容中,女子蔡某一再要他承认性侵,却又要求见面,法官认为女子蔡某若真遭下药性侵,怎么还会主动要求和何某见面,因此认定两人有婚外情,判女子蔡某须赔何妻30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