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在国际排球比赛中,除了选手精采的厮杀过程外,女选手穿着超短制服裤,露出健美的长腿,也是另类看点。事实上这是国际排球联合会订立的制服规则,女选手必须穿着短裤,最长到膝盖以上3公分,原因竟是避免走光。
事实上国际排联(FIVB)1999年规定,女选手必须穿着比基尼参加比赛,在2000年雪梨奥运时如规定实施,虽然使沙滩排球这个项目获得高收视率,却也引来中多批评,认为这根本是要让观众将注意力放在选手的身材上。
虽然一开始国际排联解释,选手在打沙滩排球时天气炎热,比基尼可以让她们更方便活动,不过许多人质疑在严寒的地方打排球,并没有穿着比基尼的必要。于是国际排联2012年更改规定,除了比基尼之外,女选手可以穿着最长到膝盖上3公分的短裤以及有袖上衣,排联发言人里查贝克表示,“因为许多国家有宗教与文化上的需求,因此制服必须更有弹性。
而为何必须穿那么短的裤子,有人提出,短且贴身的热裤其实能避免选手走光,不少选手也认为这样的裤子让她们能自由的打球。但不可讳言,国际排联曾坦承,女选手穿着短裤能吸引更多观众,因此还是有人不赞同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