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嘉义市立棒球场内设有免费的公有停车场,但却有民众把方便当随便,停放自家的无牌轿车好几个月,就算体育场贴公告要求移车,车者还是视若无睹,反而在车内留了一张纸条警告“移动者视为窃盗”,相关单位碍于现在无相关规定可管,只能无奈干瞪眼。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辆无牌车停放在台湾嘉义市立棒球场公有停车场好几个月,周围杂草丛生,轮胎也已泄气,今年1月体育场接获民众检举,于是在车子前后左右的车窗都张贴公告,希望车主尽快将车驶离。但一山还有一山高,车主非但没有照做,反而在车里留下一张纸条写着“本车待修准备复牌使用,移动者视为窃盗行为!”令人十分无奈。
有民众认为警方执行公权力应该不算是窃盗,但是嘉义市立体育场场长辛宜灯表示,车主是停在免费公有停车场不是停在马路上,所以没有违规,也不是报废车辆,警方没办法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单取缔,现在也只能试着研拟新的的停车场管理办法,让法规更完善,杜绝有心人士投机取巧。
警方目前已经联络上该车的车主,车主表示车牌已先注销,修理之后就会重新申请车牌,并将车子开离停车场。而公园派出所所长颜大晋则表示,没有据为己有的意图,就算车主报案,窃盗罪也应该不会成立,只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得从法规开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