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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26 14:52:06  评论(/)

于正3年未道歉 这回琼瑶阿姨发威了

【于正3年未道歉 这回琼瑶阿姨发威了】4月26日,适值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强制执行陈喆(琼瑶)与余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由于此前于正不主动执行判决内容,琼瑶要求于正在《法制日报》刊登本案判决主演内容,并且所需费用由被执行人于正承担。

于正和琼瑶的版权纠纷案持续了数年,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剧本《梅花烙》于1992年10月创作完成,电视剧《宫锁连城》内容与《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独创安排高度相似等等。根据法院之前的判决,于正还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向琼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但是在判决生效后,于正方面没有执行判决,“执行团队向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邮寄了执行通知书、传票,但相关司法专邮均被退回。”此后,执行团队由多次邮寄、并且邀请于正代理人到法院谈话。3月19日,于正代理人表示正在与琼瑶方代理人商议和解事宜。随后,琼瑶方表示不接受对方的执行和解条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4月26日,因为被执行人于正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且双方未达成执行和解。三中院依法在《法制日报》刊登本案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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