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照外流被人肉搜索 80人求当好友空姐怒告 结局超傻眼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4-30 11:50:18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北一位空姐在浏览网络时,发现有80名网络社团“你的D槽”的成员想加她为好友,经追查才惊觉自己与前男友嘿咻的视频截图,竟被张贴在该社团页面上,且其中一位黄姓男社员还在该文底下公布她的网络昵称,还留言“h航空姐”,让她气得对黄某提告违反个人资料法及加重诽谤,但检方调查后却判不起诉处分。

判决书指出,担任空姐的小美(化名)去年5月发现自己与前男友在旅馆嘿咻的影音截图被大剌剌张贴在“你的D槽”网络社团页面上,有不少成员看了还留言跪求人肉搜索女主角的真实身份,而一位男子黄某竟在这些私密截图底下留言,公布她的网络帐号,还提及她在某航空公司工作,“h航空姐我刚好以前认识,只能说会被po不ey(网络用语,取意外的谐音)”,小美因此身份曝光,陆续被80名陌生人要求加入网络好友,她因此愤而提告。

不过黄某到案时坦承,确实有在该社团底下留言,但强调自己不认识张贴截图的人,当下没有想那么多,会在该页面下方留言,只是逞一时之快而已,否认有违反个人资料法及加重诽谤的犯意。对此,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黄某虽然有公布小美的网络帐号,但该帐号名称是英文,而非其中文姓名,且小美自己有公开网络的个人资料,一般人可通过网络搜寻功能,连结至她的网络页面,因此难以认定黄某有非法搜集、利用或处理他人个人资料的行为。

另外,小美指控黄某公开透漏她的公司名称,害她上班地点曝光,但检方认为,黄某留言只提及“H航空姐”等字眼,并未具体指明她的公司名称或地址,涉刑事犯罪的证据不足,给予黄某不起诉处分,并表示小美可另寻民事求偿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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