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内扯出纱布  医院赔偿多少钱?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5-02 11:10:44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由于医生的工作失误,导致医患关系很是紧张。近日一女士出现大出血动手术,没想到把纱布遗漏在体内了。医院需要付什么责任?
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体内扯出纱布!
原来,郭女士分娩时出现了大出血的情况,医务人员采取紧急止血措施,在她身体里放了很多止血纱布。此后,婴儿顺产,郭女士在医院住院三天后,正常出院。但是,郭女士产后恢复非常不理想,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会有脓水从下身流出,从体内扯出纱布。
为此,她多次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产后检查,多张宫腔部位彩色B超检查结果为:产后子宫宫腔混合回声团,考虑凝血块或积血可能。
但郭女士治疗后没有任何好转,有时疼得连路都走不了,站也站不起来。直到2017年12月5日晚,郭女士在洗澡时,感觉下腹部很不舒服,好像有异物。她一点一点拽出来,没想到竟然是一块又黑又臭的止血纱布……
郭女士和丈夫非常气愤,多次找到医院理论此事。但对方都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由”敷衍此事。为了核实情况,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来到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一位产科当班护士长告诉记者,可能是护士清点纱布时数错了,但当时那位护士已经调走了。
医用止血纱遗留在体内近三个月,郭女士多次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多个项目的全面检查,医务人员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此事,反而以妇科炎症进行错误治疗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有妇科炎症,医生可能会考虑病人是不是生活上不注意卫生,不会往体内有一块纱布的方向来考虑。
到医院复查了多次,受了那么多罪不说,郭女士还有一个担心,就是自己治疗时服用的消炎药,不知道对母乳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影响到宝宝的身体。
对于医务人员在手术之后,竟然将医用止血纱布遗留体内一事,院方又愿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受的罪再多,但现在已经好了,损害的标准是看结果的,这件事并没有给病人留下后遗症,没有严重的后果,顶多是给病人一点心理安慰。
在调查中,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介绍,将止血纱布遗留病人体内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妇科门诊一位做刮宫手术的病人,也是体内被遗留了一块纱布。
随后,记者陪同当事人来到了连云港市卫计委医政处反映此事。连云港市卫计委医政处负责人表示对医院的处罚会很难,因为郭女士最终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医疗过失属于当班护士的个人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
看到了产妇郭女士的遭遇,
而且这样的情况还不是个例,
您对此怎么看?
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此也表示:查处难,
对此,您怎么评价?
女子术后纱布遗留体内20多年 医院被判赔23万元
困扰代某20多年的腹痛原因终于找到了,原来是很久以前做“输卵管”结扎术时,手术纱布被医生遗留在腹腔内未取。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处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赔偿代某各项损失23.6万余元。
1993年11月,代某到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原寿县九龙乡卫生院)做女性结扎手术,术后经常腹痛,辗转多地医院住院治疗,仍不见好转。2016年3月4日,代某到六安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其20多年前行“输卵管”结扎术,右下腹可见一陈旧性结扎手术疤痕,剖腹探查见右下腹一直径约4.5厘米的肿物,行“分离网膜后行肿物+部分回肠切除术”,术后解剖肿物见内容物似絮状棉纱样异物,病理科对该腹腔包块诊断为“肠壁浆膜外异物(纱布)”。
后经司法鉴定,代某回肠部分行切除术符合“道标”九级伤残。九龙分院对代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违反腹腔手术技术常规的过错;其过错与代某腹腔纱布存留和剖腹探查+小肠部分切除的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100%。
2016年7月7日,代某向寿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做手术的卫生院及卫生院的主管单位等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9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造成医疗损害的责任主体是为代某做结扎手术的卫生院,但代某的损害事实从1993年11月开始计算,至代某2016年7月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超过20年诉讼时效,据此驳回了代某的诉讼请求。
代某不服,认为自己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向淮南市中院提起上诉。
淮南中院认为,由于客观障碍导致当事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法延长,故终审判决九龙分院赔偿代某各项损失合计2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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