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南一位女子,日前通过通讯软件认识一位男网友阿国,两人一拍即合,进展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却因为礼金和嫁妆的事情而闹翻,女子气的怒告阿国性侵10多次。法院女子从某子传的柔情短信认定,整起案子为诬告,一审判女子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被告阿国向法官表示,两年前年7月开始交往,隔女子年某子从台南搬到高雄同居。后来他得知女子怀孕,打算结婚。没想到双方家庭却因为嫁妆和礼金问题乔不拢闹翻,女子也在同年10月搬离住处,还告他同居期间性侵女子10多次,让他非常无奈。事后检察官调查,确定两人都是你情我愿,阿国予以不起诉处分,反倒将女子依诬告罪起诉。
女子开庭时表示,当时虽然同居,但每次都有拒绝阿国求欢。不过却遭阿国反驳,从没被拒绝过,反而都是女子主动居多。另外阿国也向法官表示,当时他带着女子回她的娘家提亲,女方家长却说不办桌,只发大饼就好。女子又私下向家长求嫁妆也遭拒绝,对此非常伤心不断哭闹。
事女子后某子父母又要男方出钱办桌,女方也要收礼金,让阿国家人无法接受。两家人因为嫁妆和礼金问题迟迟谈不拢,因此闹翻。
法官根据女子多次发给阿国甜蜜短信“我爱你”认定,性侵情节矛盾,但考量女子为低收入户又单亲,依诬告罪轻判她4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