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表示,政府十分关注“假结婚”的活动,2008年至2017年间,入境处共检控1733人,包括中介和参与“假结婚”的人士,除了个别个案被判社会服务令外,绝大部份是即时监禁,刑期由4个月至2年,集团主脑就被判监4年,因为参与“假结婚”而被取消身份证的个案就有29宗。
不过,多名议员都关注“假结婚”的成功检控比例偏低,由2008年约三成,跌至今年头三个月的5%,区志光承认比例有回落,原因在于“假结婚”案件隐蔽性非常高,无明显受害人,刑事案件举证要求也非常高,但入境处仍然竭尽所能搜证,应记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