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新北市一位男子郑某因为怀疑妻子外遇,所以偷偷在对方摩托车上装设GPS追踪行踪,今年3月间,他发现妻子摩托车停在中和区一栋大楼外,便立刻前往该处“捉奸”,没想到找到时,住在该处的男子邓某却自称“她是我未婚妻”,郑某气得控告2人通奸,但台湾新北地检署经调查,最后判不起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郑某因为妻子常找理由不回家,发消息询问,也没得到正面回应,他怀疑妻子在外有“小王”,决定在对方的摩托车上装设GPS,想要借此趁妻子有回家骑摩托车外出时,追踪妻子去处,今年3月间,郑某发现妻子外出后,追踪上显示在台湾新北市中和区一带,且不再移动,他立刻前往该处,确认是妻子的摩托车后,便进入住宅大楼内逐户按门铃找人,最后在一户邓姓家中找到。
郑某找到人后,质问邓某和妻子是什么关系,没想到邓某竟回答“她是我未婚妻!”他气得报警控告2人涉犯通奸,不过, 郑妻出庭时否认和邓某发生性行为,表示当天只是在对方家中吃晚餐,邓某也透露两人是因交友软件认识,但他并不知道对方已婚,会称女方是未婚妻,是因为当时郑某来意不善,怕郑某是想来骚扰女方,才如此回答,表示如果知道,怎么可能还会以“未婚夫、未婚妻”称呼。
对此,台湾新北地检署表示,由于两人皆否认发生过性关系,且检方认为,郑某到达现场时,并未发现2人衣衫不整或在发生性行为,现场也没有保险套等相关证物可以证明,因此最后依调查无具体事证不起诉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