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日志中表示,最低工资水平由过往的28元增至34.5元,升幅约两成三,而基本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累计升幅约为两成,认为最低工资的增幅是稍为超越通胀。而统计处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低薪全职雇员的平均每月收入,较实施最低工资前上升近五成六,扣除通胀后,实质升幅超过两成三,收入有显着改善。
罗致光又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检讨最低工资水平时,需要参考“一系列指标”的数据及其他调查的资料,以及考虑其他未能完全量化的因素,确保最低工资水平在防止工资过低的同时,不会导致低薪职位流失及损害香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