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的案件,高等法院第二日引导4男5女陪审团,回顾证人的证供。法官彭宝琴提醒陪审团,视频本身才是案中的证物,控辩双方盘问时会询问陪审团有否听到或留意到一些内容,但陪审团不应受影响,应在观看视频后自行判断及分析。法官又提及,有警方证人的供词指,事发时有人手持铁罐,在旺角朗豪坊戏院外、人群及警方防线之间,倒出一些液体,证人认为是易燃液体;而案中有证物是一个铁罐,罐身写有“油”字,但事实上并无证据显示当晚的液体是什么,陪审团不可猜测。
5名被告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在2016年农历年初二的旺角骚乱中,被控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6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