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钱充3百话费? 90后利用网络漏洞涉嫌盗窃被判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5-17 11:29:37  评论(/)

1分钱就能充值300元话费?通过QQ群下载软件包,在网络论坛自学黑客技术,采用修改订单支付数据的方式,以一分钱的价格充值300元的话费。近日,90后小伙王某因利用网络漏洞涉嫌犯盗窃罪被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QQ群里掉“馅饼”1分钱充值300元话费

2016年10月18日,王某在平时经常逛的QQ群内看到有人发布低价充话费的消息,称只要1分钱就可以为手机充值300元,并附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原来,北京某网络交易平台主要业务为提供话费充值及流量充值,有人发现平台存在网络漏洞,可以通过修改数据的方式对手机充值,并制作了详细的软件包发布在QQ群里。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按照操作步骤指示使用一款名叫“FD”的软件,运行软件后选择最高300元的充值金额,利用FD软件拦截将数据中的充值数字改成“0.01”,充值支付金额果然变成了1分钱。

充值数千元 10小时公司损失百万元

发现短信提醒300元话费到账后,王某在北京某网络交易平台上又分别给自己及亲人盗刷了12笔,并以此为牟利手段为他人充值盈利,充值话费共计人民币4500元。所幸被害公司及时发现“1分钱”订单现象并即刻修复网络漏洞。事后经被害公司统计,2016年10月18日零时至10时,短短10个小时内,北京某网络交易平台就被人非法创建6000多个订单,造成17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发现被盗情况后公司立即报案,民警经过技术手段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随后民警电话传唤王某到案。 

贪小便宜惹大事 涉嫌盗窃被判刑

充值15笔,花费0.15元,话费到账4500元。本以为是赚了便宜,可等警察找上门来,这才发现QQ群里掉的不是馅饼,自己摊上大事了。经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王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成立自首,而且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又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一审宣判后,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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