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走错路,郭某将车停在了高速路左侧的快车道上,就在他低头看手机时,后方驶来的第一车躲了过去,而第二辆车则来不及刹车,直接将郭某的车撞出了数十米。由于没系安全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妻子死亡。
5月21日上午,郭某在通州法院受审。“我很后悔,都是我的错。”今天开庭,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郭某表示不上诉。
悲剧
停在高速上查导航 妻子被撞死
53岁的郭某是小学老师,死者韩某是他的妻子。
据郭某称,事发当天早晨6点,我开车到京沪高速公路过了一个收费站,行驶了一段路,我感觉我走错路了,以为已经出高速了,道路也不熟,我拿出手机准备找导航,我就把车停下来了,停在道路最左侧机动车道内,打开了双闪灯。
通州检察院诉称,今年1月8日6时55分许,在北京市通州区京沪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0.9公里处,代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将停在高速路上的郭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出,造成两车损坏,乘车人韩某死亡。
经交通部门认定,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代某负次要责任。
检方认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责。但鉴于郭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可从轻处罚;且郭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可以酌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