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在怕?他呛“你动手啊” 打人的获判无罪

法律法规网 作者:苏小小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5-22 11:43:38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真的是“打我啊笨蛋”真实版。台湾省新竹县一位男子陈某和男子张某有土地纠纷,去年1月,两人发生口角,男子张某先呛“我要打死你”,男子陈某不甘示弱,反呛“你动手啊”,没想到男子陈某这句话,竟然成了对方无罪关键。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陈某指控75岁的男子张某有土地纠纷,两人经常为此争吵。去年1月男子张某在男子陈某的住家前大声恐吓“我要打死你”,并高举拳头,作势打人。没想到男子陈某也不甘示弱,大声回呛“你动手啊”,拿起手机对着男子张某猛拍,事后认为遭恐吓心生畏惧而状告男子张某。

全案经新竹地检署审理后起诉,但男子张某向法官供称,他确实向男子陈某大声呛“我要打死你”,但当时男子陈某看似没在怕,还拿手机录影,向他步步逼近,看起来不像心生畏惧。

法官勘验当时的录影画面,发现当男子张某大喊“我要打死你”时,男子陈某连续2次回嘴“你动手啊、你动手啊”,足以证明男子陈某并没有因此害怕。因此根据刑法305条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必须是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为要件,必须要有“恶害之通知”,使被害人心生畏怖,并致生危害于安全者,才能构成。不符和男子陈某当时的表现,因此判男子张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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