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操普通话的女子在高等法院旁听审讯时,怀疑在庭内拍摄。高院下午就事件再开庭,姓女子唐某事主指,虽然法庭有列明不准拍照和饮食,但指示并不清晰和确切,她在庭内曾经见到有人进食但没有被阻止,以为公开聆讯的案件,所有行为都是被允许。她又指,法官针对她拍照的行为,却没有惩罚“进食的人”,认为法庭的处事不公平。法官陈庆伟质疑,事主认为有人在庭内做错,是否代表自己也可以做错误的事情,律政司已经报警处理,星期五会再开庭处理。
涉事姓女子唐某子早上旁听2014年占旺清场违反禁制令的审讯,法官陈庆伟期间表示收到报告指事主在庭内拍摄,要求她解释。女事主指,自己有香港身份证,并非永久居民,又认为事件只是小事一桩,遭陈庆伟驳斥在庭内拍摄是严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