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地震受难者  男子被拘留15天

法律法规网 作者:黄懒懒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5-24 14:07:00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网络上发言一定要注意用词。现在的很多网友都以为在网上可以随便发表言论。但是有些却有付法律责任

今年汶川地震十周年期间,全国人民悼念地震中不幸罹难的同胞和抗震救灾中捐躯的英雄时,有个别网友发表侮辱地震受难者言论。记者5月23日从四川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获悉,近日四川广安网警依法查处了一名涉事网友。

今年5月12日下午,新浪微博“广安微生活”发布微博举报一个叫“狼行天下”的网民,该网民在微信群发表了恶毒言语,侮辱地震受难者。广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核实,查明系广安区网民张某所发,遂联合广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开展调查。

期间,张某以各种借口逃避公安机关调查,经多次警告,他迫于压力于5月21日主动投案。经审查,张某对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张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后悔莫及。

网安总队就此事提醒,人们虽有言论的自由,但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公民散布一些足以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在互联网上也不例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对不是口无遮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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