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财政局举办2018年财政系统创业富民培训会议,宣传县出台的激励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提升农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高效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鼓励雅周农业园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项目建设、产学研合作。对于智能温室项目,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玻璃温室生产中高档花卉、药材、蔬菜和种苗中心项目的,每平方米补助400元。对于产学研合作项目,211、985高校和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在园区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每个补助20万元,其它产学研合作项目每个补助10万元。
二是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者淘宝、京东、苏宁等门户网站认定的,奖励所在村2万元。
三是鼓励“三区、六景”形成自身特色。鼓励在南莫镇发展食用菌。新建工厂化生产食用菌5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每平方米奖励200元、一般房屋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在滨海新区苏台园328国道两侧、雅周镇和白甸镇204国道连接线两侧建成5个休闲观光采摘类项目,一次性奖补该区镇20万元。
四是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全托管规模达到200—500亩并配套新建烘干服务设备2台,给予每个全托管主体奖补15万元。对全托管规模达到500亩以上并配套新建烘干服务设备4台,给予每个全托管主体奖补30万元。鼓励在县规划的高标准农田中土地规模流转。对当年新增土地流转规模达到100亩以上从事种植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亩补助100元。
五是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稳定茧丝绸产业,重点扶持蚕业农场和扶持小蚕共育,转型升级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覆盖全县的收运体系,彻底处理全县病死畜禽,处理后的产品达到安全、无害、无污染,并能有效利用的项目,当年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收集点的建设。
六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奖励“一村一品”特色村(镇),奖励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新建项目,奖励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比如对农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合作共建研发中心、特色产业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国家级、省级科技平台,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七是对气囊式沼气发电并网项目补助。每建一处5000立方米及以上气囊式沼气池、配置50千瓦及以上的沼气发电机组,且通过变压器并网发电,补助20万元。
八是推进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攻坚,对达到指标要求进行奖励。对经过县农业部门认定的工厂化育苗中心、种苗中心,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连片300亩以上“两网一灌”(遮阳网、防虫网、简易喷滴)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是推进农业机械现代化。安排250万元稳步推进农机装备优化和秸杆机械化还田工作,安排50万元加强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农机展示中心建设,安排405万元扶持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安排250万元加强农灌车口和里下河排涝泵站维修管理。
十是扶大扶强农业项目实施主体。配合农业项目实施主体积极向上申报项目资金,协助海安鲜生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为大众提供生态、健康、放心的农产品消费。2018年4月23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张兆江通报了2017年度全市农业农村主要目标考核情况,我县荣获2017年度全市农业农村主要目标考核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