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现在各行各业都存在激烈的竞争,但是竞争要有正规的竞争方法,不要像下面这两家虾店一样,贴横幅互相诋毁。我们来看具体报道
原标题:成都两虾店用挂横幅互怼的方式搞噱头,监管部门称涉嫌违法
成都商报6月1日报道,5月30日,家住青白江的朱女士经过政府北路时,被两家店铺门口悬挂的横幅广告语吸引住了,一家名叫虾蟹盛宴的店前挂横幅称“隔壁虾季好难吃”,还附上尖头直指右边店铺,而右边店这叫名家虾季的店也毫不留情怼回去:“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此时,两家店铺闭门未营业,见此情况,她不由发出感叹,“现在同行竞争如此激烈,难道已经到互相诋毁的地步。”
5月31日下午3点半,成都商报记者来到政府北路,两家店刚刚开门,员工们正在准备食材,从店铺招牌上看均主打“虾”,另各自配有特色菜,猪脚、甲鱼、毛豆等,经营性质属于同类型。不过,此时两家店铺上的横幅并没有悬挂出来,“城管不准我们挂横幅,只好把它翻过去了。”员工说,随后上楼将横幅打开继续悬挂出来。
商报调查:商家联合搞噱头
难道双方真的因为同行竞争激烈而相互诋毁吗?
成都商报记者上前进行了询问,结果两家老板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家真难吃!”
“我开业的时候,隔壁虾季请我品尝他家的虾,我尝过之后觉得很难吃。”虾蟹盛宴老板李先生直言不讳说出后,对方不服气,他就请对方到自家店尝试,没想到虾季老板吐槽“更难吃”。两位老板为谁家虾好吃干起了嘴仗,谁也不肯示弱。李先生更放言:“我明天就把横幅拉起,说你家不好吃!”虾季老板则霸气回应:“你敢挂,我也挂起!”结果,无意的一句玩笑话,却触动了两人的商业灵感,觉得这或许是一条吸引顾客的“妙计”。
监管部门:涉嫌违法
老板们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广告语上的言语诋毁是否适当呢 ?“如果不准挂的话,我们扯下来不挂就是了。”向先生说。
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了解到,两户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已联合多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两户商家互为竞争对手,经营相同性质的产品,从悬挂广告横幅的内容上看,有故意贬低对手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此,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联合城管部门、大弯街道办等部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撤出了横幅。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日韩为一只虾互怼 日网友:韩国偷东西招待特朗普
美国总统特朗普访韩时,韩国在国宴中招待特朗普吃“独岛虾”,并邀请“慰安妇”受害者出席,引起日韩之间的口水战。在日本就韩国的“不妥做法”向韩提出抗议后,韩国外交部9日表示,日方的抗议“不妥”。
“国宴菜单及邀请哪些宾客是韩方综合各种因素决定的,日本干涉此事是不妥的”,韩国外交部发言人鲁圭德9日以此反驳日本政府质疑韩国国宴菜品和宾客,并表示韩国政府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方传达了相关立场。7日晚受邀出席国宴的韩国“慰安妇”受害者李榕秀9日对韩国媒体表示,“当晚的独岛虾比普通虾更好吃,很香。”她还抨击日本称:“韩国在自己的领土独岛捕的虾,日本凭什么干涉。”
日本政府近两日多次就韩国的“独岛虾”国宴向韩表示不满。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8日在越南出席APEC部长会期间通过韩国高官向韩国外长康京和提出抗议。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7日表示,在需要韩美日加强协作解决朝鲜问题之际,应避免可能对三国协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举动。日本时事通讯社认为,韩国外交部发言人9日的表态“是把日本政府的抗议一脚踢开了”。
“独岛虾国宴”还引起韩日两国网民隔空互怼。有日本网民称,“韩国的做法是挑衅,想打架”“这是在用偷来的东西招待客人”。而一些韩国网民则赞叹政府“干得漂亮”,认为“这次韩国不用吹灰之力,只用独岛虾就给日本一个响亮的耳光”。还有不少韩国网民要求日本学习德国真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