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二,香港旺角发生暴乱事件,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前成员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动及煽动暴动等共计6项罪名。
高院陪审团最终裁定梁天琦及另一被告卢建民各一项暴动罪成,连同承认暴动罪的黄家驹,以及梁天琦承认的袭警罪,香港高等法院11日上午进行宣判,法官最终判梁天琦入狱6年、卢建民判囚7年,黄家驹则判囚3年半。
梁天琦等人11日一早由囚车押送上庭
此外,同案中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均有一项暴动罪未能达成裁决,法院今日(11日)一开庭法官就表示,已收到控方申请就未达比数的暴动罪重审,并将该重审案件与另一高等法院暴动案件合并审理。法官最终决定,就该罪合并的事宜押后至7月13日再讯,由审理另一宗暴动案的黄崇厚法官处理。
梁天琦一方表示,未决定是否反对案件合并,而另外两名被告李诺文、林傲轩则无反对。法官表示如梁提出反对,法庭将在7月12日开庭交由黄崇厚法官处理。李、林继续获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