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广州将要作为试点,取消出租车的份子钱,这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广东广州市正在试点取消出租车“份子钱”制度。6月12日,在广州市政府部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交委主任陈小钢透露,广州正在鼓励引导出租车企业开展司企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目前,广州市公交集团已选取首批约200辆车开展试运营。
探索司企收入分配新模式
“从2007年起,广州出租车行业就基本采用承包制的管理模式。该模式的优点是管理比较简单,但是随着新业态的出现,其缺点愈发明显。”陈小钢在发布会上说,这种缺点的一大表现,就是企业在出租车运营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可通过承包费,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的形式,被转嫁到司机身上。
陈小钢透露,广州市交委正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一个平台,探索全新司企收入分配模式。“通过平台,司机并非每月一次性缴纳‘份子钱’给公司,而是按司机运营的每一笔收入进行实时的清分。在司机和企业事先签订的合同框架范围内,每一笔收入构成都进行了清晰的分配,比如应该支付的租车成本,应该缴纳的税费,应该给企业上缴的有关管理费用。扣取这些之后,剩下的就是司机实际所得。这样就改变了原来‘交承包费’才能取得运营的粗放管理方式,从而使得司机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陈小钢说。
正在试点的广州市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可发挥企业车辆资源优势,将巡游出租汽车传统的承包模式转型为“车辆使用”和“营运管理”相分离的模式。“实际操作中,企业会更注重以乘客为中心,以乘客感受和体验为标准。同时建立司机诚信考核制度,把司机服务投诉、营运违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以及司机的营收情况,均纳入对司机的考核体系中。”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参与试点的车辆数为200辆,试点车辆营运状态正常。
司机与企业责权利更明晰
陈小钢还表示,要在出租车行业管理中推行把司机当成“职业经理人”的理念。按“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办法,司机与企业的责权利益更加明晰,使得整个出租车行业逐步走向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之下,更多地体现劳动价值,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契约精神。
此外,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广州还将进一步做好行业顶层设计,推进《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重新修定,加强执法和投诉处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出租车份子钱 :
所谓“出租车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北京目前(2013年)共有6.6万辆出租车,由双班车和单班车组成。其中单班车每月的份儿钱为5175元,双班车为8280元。按照单、双班车6:4的比例,全市出租车每月上缴的份儿钱为4亿余元。北京出租车调价听证方案2013年5月公布,其中未涉及对出租车公司份子钱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