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一定不要酒驾,否则后悔莫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一般会受到什么惩罚?会有什么后果?
6月17日电 (记者 刘鹏)河南省尉氏县公安局16日晚间消息,16日下午该县北三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目前,醉酒驾驶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
通报称,经调查,6月16日13时50分左右,尉氏县大桥乡马庄村村民宋某某驾驶一辆现代牌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三环一新修道路十字路口向南200米处时,与一辆电动两轮自行车相撞,造成四名儿童死亡。
目前,肇事司机宋某某已被警方控制,经开封市交警支队对宋某某血液进行检验,宋某某属于醉酒驾驶。该起交通事故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酒局分别警局重逢
近日,广东佛山交警前后查获两名醉驾司机。两人竟是好友,刚在酒局上分别,就一前一后被交警逮个正着……警方提示:夏季来临,晚间宵夜、聚会活动增多,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