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童骑童车绊倒大妈 [生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6-20 15:04:07  评论(/)

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21世纪国际公寓发生一起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故原委之后,真相却叫人大跌眼镜。

原来,事故的双方是一名3岁的儿童和一名花甲老大妈,而肇事的车辆竟是一辆儿童玩具车。民警在鉴定了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后,认为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于是将该起纠纷移交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

王大妈认为:孩子骑着自行车将自己撞伤,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民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认定孩子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而闻讯赶来的孩子的母亲则认为:王大妈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孩子及童车,且孩子的手臂和腿部都有擦伤,王大妈应该负全部责任。为此,双方各持一词,现场吵了起来。

鉴于双方伤势不严重,为化解双方的矛盾,民警又联系了当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双方进行劝解,协调解决。

原标题:3岁孩子骑童车绊倒广场舞大妈算“交通事故”?警察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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