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社厅在琼中县举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暨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现场会,旨在提升调解员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各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各市、县(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负责人,部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专(兼)职调解员,以及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有关人员共65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通过课堂讲授、法条解读、案例评析、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
培训班上,海南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龙小敏作了开班动员,就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和苏州工业园区专业性调解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力推进自贸区(港)建设,完善与当前海南自贸区(港)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制度等,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海南师范大学张红昌教授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焦点问题及调解方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吴美法官,结合工作实践,从法官判案的角度,讲授了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方法和技巧;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同志就如何有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该省人社厅向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
在琼中县营根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现场会上,琼中县人社局、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琼中县营根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文昌市龙楼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省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海口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海口市美兰区白沙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昌江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地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海南省人社厅将在全省推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有效做法,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考核评定办法进行考核验收,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