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审通过容许在香港进行配对器官捐赠的草案。
目前部份需要接受器官捐赠的病人,虽然已找到另一人,愿意活体捐赠器官,但可能会因为血型或组织类型不符,而不能捐出器官;在配对器官捐赠之下,一组不相容的器官捐赠人和受赠人,就可以和另一组人相互捐赠器官,令两名病人都可以接受器官移植。不过,目前法例规定,活体捐赠器官的人,不能在威迫利诱下同意切除器官,参与配对捐赠器官的人有可能触犯相关法例,因此要修例落实安排。
立法会三审通过容许在香港进行配对器官捐赠的草案。
目前部份需要接受器官捐赠的病人,虽然已找到另一人,愿意活体捐赠器官,但可能会因为血型或组织类型不符,而不能捐出器官;在配对器官捐赠之下,一组不相容的器官捐赠人和受赠人,就可以和另一组人相互捐赠器官,令两名病人都可以接受器官移植。不过,目前法例规定,活体捐赠器官的人,不能在威迫利诱下同意切除器官,参与配对捐赠器官的人有可能触犯相关法例,因此要修例落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