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惊呆!伊春民警酒驾肇事 [生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17 16:28:26  评论(/)

根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宣传部门通报的消息,7月15日21时50分许,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区分局东升派出所民警翟某某(男,51岁)酒后驾驶名下牌照黑F42E88奥迪牌小轿车,途经中纬路某烧烤店门前路段时,将行人张某某(女,50岁,南岔区居民)及同行女子孙某某(64岁,南岔区居民)撞伤。7月16日凌晨,张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继续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警方已经初步认定了翟某某存在事发当日肇事逃逸、次日早晨投案自首等行为。翟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辖区警方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及伊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南岔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调查善后处理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原标题:伊春市一派出所民警酒驾肇事逃逸致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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