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指,小组要求署方在未来一段时间,研究修改房屋条例,令居屋转售限制更紧,包括将转售年期增至10年,甚至抽起有关转售年期的条文,令房委会有更大弹性制定转售限制。黄远辉指,小组刚通过,在居屋出售后五年不能通过补价出售单位、头两年只能以原价卖给白居二申请者,已经用尽房屋条例容许的转售限制,委员希望修例可赶及下一期、最快明年年底推出的居屋,实施更严格的转售限制。
黄远辉指,有个别意见认为居屋应该永久禁止转售,令居屋和私楼市场完全分割,但大多数意见认为完全分割并不合适。他指,居屋有促进公屋流转的功能,一旦完全分割两个市场,居屋可能对绿表申请者失去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