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昉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7-27 17:44:42  评论(/)

识政君现场发来报道,正在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决定,寇昉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杨万明辞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辞职,须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今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说,

杨万明同志在担任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司法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首都中心任务,稳步推进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为市高院的建设和首都审判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主任张越受主任会议委托,就主任会议提请的寇昉的任命议案作说明。

经投票表决,任命通过,由寇昉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李伟为寇昉颁发任命书。随后,寇昉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现场全体起立,齐声高唱国歌。

寇昉 1963年10月出生,陕西西安人,曾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8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后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7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来源:北京日报新媒体识政

编辑:t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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