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科斯产权研究中心建议,政府可利用“土地区划整理”及“土地债券”方式,加快发展及释放新界私人土地。研究中心建议,订立机制让私人土地业权人自愿向政府交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由政府综合规划,包括兴建公营房屋、道路及基建等公共设施,至于原来的土地业权人可在原区获得其他土地作交换。研究中心指,建议中剩余土地的开发权必须依机制补足地价,并在现行的土地管理系统下,以行政程序运作,避免冗长的立法程序。
研究中心又建议,政府可收回合适的新界私人土地,包括由发展商持有的闲置农地及原居民的祖堂地等,并发行土地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