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秘书处指,行政管理委员会早前就追讨议员酬金和营运开支事宜,向四位被取消议员资格的人士,包括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提出解决方案,但梁国雄在限期前未有接纳归还款项建议,行管会决定向他展开法律行动。
行管会今年四月曾经决定,四人只须归还预支津贴,在有条件下不追讨四人的全数薪津,包括梁国雄要缴回19万元,但梁国雄认为取消议员资格的司法覆核案上诉程序尚未结束,行管会应该等待案件结束才正式追讨薪津,拒绝接纳建议,行管会于是入稟高等法院,向梁国雄追讨全数约275万元的薪金津贴,连同利息一共接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