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指学校不应要求教师在合约生效前履行恒常职务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06 21:12:21  评论(/)

教育工作人员总工会早前收到25名新入职教师查询,指学校要求他们于合约期之前回校工作,质疑是否会有工资、劳工保险和追讨权,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雇员。教育局发言人回应指,以合约教师身份新入职的教师,于雇佣合约生效前回校,主要是进行开会或备课等准备工作,学校不应要求新教师在合约生效前履行恒常职务。而这些新老师的薪金,只据合约订明的聘用日期开始计算,合约生效前不会都获发薪金,教育局也已为资助学校购买“综合保险计划”,保障已经跟资助学校签订合约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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