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马高潮被执行死刑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08 08:46:01  评论(/)

新华社郑州8月7日电(记者宋晓东)7日,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故意驾车冲撞学生的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2016年2月29日12时许,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高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高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退休干部冲撞学生被判死刑:为泄私愤故意撞向人群影响恶劣

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消息,2017年7月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发布消息称,马高潮,男,1956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汉族,大学文化,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于2016年2月29日被南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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