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女儿救儿子 [快讯]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金投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10 08:12:43  评论(/)

近日,一张父亲举着“转让女儿救儿子”广告牌的图片引发社会关注。广告牌中写道,4岁的儿子患有白血病,家中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如果有人愿意出钱治疗儿子,可以将同样4岁的女儿送给对方。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孩子病情确实属实,目前其家人已经在各大众筹平台募集了9万余元,但是,其中近4万元由于网友举报无法提出。

昨天下午,孩子的母亲陈兰琴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转让女儿救儿子”只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希望能筹到更多的钱,并不是真的要“转让”女儿。

“转让女儿救儿子”引关注

近日,一张父亲举着“转让女儿救儿子”广告牌的图片引发网友激烈讨论。广告牌中写道,4岁儿子城城,2018年7月被确诊患有白血病,治疗已经花费了5万元,后续治疗还需要五六十万,目前家中负债累累,无法抚养同样年幼的龙凤胎女儿。“如果有哪位好心人能出钱帮助儿子治病,就把女儿送给他。”

针对这位父亲的行为,有网友表示“这是赤裸裸的重男轻女”,也有网友表示“这种筹款方式有炒作之嫌”,更有网友质疑是否是个骗局。

还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关于城城病情的筹款出现在爱心筹、水滴筹等各大筹款平台上,筹款的金额从10万到70万不等。北青报记者在水滴筹的筹款信息中看到,这位父亲名叫梁育佳,四川省峨眉山市五一村人,家里共有六口人,父母、妻子陈兰琴和一对龙凤胎儿女。城城被确诊为白血病后转入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接受治疗,家人希望通过水滴筹募集捐款30万元用于城城的治疗。

患儿家庭月收入7000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城城的母亲陈兰琴。陈兰琴确认,照片中举着广告牌的男子为孩子的父亲,照片拍摄地是在四川成都华西坝地铁口附近。“就在孩子就诊的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旁边”。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儿童血液科的一位值班医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城城确实患白血病在该院治疗。该医生表示,虽然城城的具体病情细节不便透露,但是目前孩子的身体状态相对稳定,如果治疗顺利的话花费不会太高,“顺利的话肯定用不了五六十万”。但是对于具体的治疗费用,该医生表示目前还很难预估。

据陈兰琴介绍,孩子的父亲梁育佳目前在贵州一个铝厂打工,每月有三千多的工资,家里平时由她和孩子的爷爷奶奶照料着。孩子的爷爷也会在工地做小工补贴家用,“平均每个月家里有七千左右的收入”。但是这样的月收入对于孩子的治疗来说,还是捉襟见肘。

有平台已叫停筹款

陈兰琴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已经在爱心筹、水滴筹和春雨筹三个平台进行筹款。根据陈兰琴提供的平台筹款界面显示,目标金额分别为70万、30万和10万元。陈兰琴表示之所以设立这样的目标金额,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如果出现感染,需要骨髓移植,可能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据陈兰琴介绍,目前在爱心筹上已筹到49000多元,水滴筹上筹到30000多元,春雨筹上不到1000元钱。“水滴筹上的筹款,因有人举报,所以无法提现,现在能用的就是爱心筹上的40000多元。”

北青报记者从水滴筹方面了解到,城城家属在该平台发起的筹款,从8月8日开始不断遭到举报,目前平台在与城城母亲沟通后终止了筹款。据了解,截至昨天17时,城城的筹款项目收到捐款3.9万余元,由于目前水滴筹正在处理针对该项目的投诉,所以这些捐款目前不能提现。

陈兰琴表示,丈夫梁育佳的“转让女儿”求助方式迅速让他获得了社会的关注,筹的钱也迅速增多。求助前,爱心筹只筹得了一万多,他求助后,数字迅速增长到了4万。然而,也给他带来了许多骂声和质疑。

陈兰琴: 情急之下写的 不妥,欠考虑

近日,一位年轻父亲举着“转让女儿救儿子”的广告牌在四川成都一地铁口求助的消息引起社会的质疑。昨天下午,孩子母亲陈兰琴告诉北青报记者,此举只是希望能筹到更多的钱,并非真要“转让”女儿。

北青报:我们看到孩子父亲在街头求助,说是为了救儿子要把女儿送出去是吗?

陈兰琴:没有,没送,怎么可能送出去。

北青报:但是我们看到孩子父亲确实这样求助了。

陈兰琴:当时也是着急了,筹不到钱,就想了这个办法。也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情急之下才这么写的。

北青报:如果真的有爱心人士想要领养这个小女孩,你们是怎么打算呢?

陈兰琴:不给啊,肯定不给,谁都不给。也有人问我们转让需要多少钱,也有人说领养,但是我们都拒绝了。

北青报:孩子父亲发出“转让女儿救儿子”的求助后对你们筹款有帮助吗?

陈兰琴:有帮助,当天就有人加我们微信捐款,但是很快微信号就被封了。

北青报:有没有听到质疑的声音?

陈兰琴:有的。很多人骂我们,说我们重男轻女。我老公现在被骂的什么也不想做了,电话也不敢用了,手机都放在朋友那儿,都快坚持不住了,但是没办法。儿子是我们的儿子,女儿也是我们的女儿,我们不可能说是救儿子把女儿卖了。

北青报:所以为什么会打出“转让女儿救儿子”的广告牌?

陈兰琴:我们只是为了引起关注,让好心人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像这样的病,我们这样的家庭是承受不起治疗费用的。我们现在知道这肯定是不妥的,当时也是欠考虑。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杨凡 实习生 李卓雅 向连

延伸阅读卖女后悔报警寻女 穷困夫妻拿到75000元将孩子交给陌生人

亲生骨肉失而复得是什么滋味,对于在杭州萧山打工的老于夫妇来说,可能并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他俩8个月大的小女儿找回来了。可是老于老婆想抱她,一个来月没见亲娘的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老于夫妻禁不住湿了眼眶。这家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杭州萧山警方公布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找回亲生女儿的老于夫妻却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讯问老于。

“我的孩子被抱走了”

萧山北干派出所的民警至今还记得和老于的第一次见面。

那是5月23日下午,老于匆匆忙忙打进了110:“我的孩子被人抱走了!”

41岁的老于和妻子在萧山打工已经有些年岁了,俩夫妻成亲早,膝下已有三子一女。老于报警称,被“抱走”的,是小女儿莹莹,彼时才6个月大。

事关重大,萧山北干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见到了老于夫妻,并将俩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莹莹究竟是怎么被人“抱走”的?

老于夫妻接下来的描述,却让民警都惊呆了……

这事儿,得回溯到莹莹刚出生那会儿。

2016年11月初,莹莹在萧山某医院出生。不过当时,夫妻俩并没有太多为人父母的喜悦。不仅是因为已经有了那么多孩子,更是因为经济条件所限。夫妻俩打工的收入不算高,本来日子就过得捉襟见肘的,现在又多了一个女儿,夫妻俩都有种生活难以为继的感觉。

老于感叹,这个小女儿,这下难养活了。说者无意,听着有心,这句感叹很快落到了一位姓王的萧山本地女子耳中。王某很快找到夫妻俩。她说,自己的女儿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小莹莹长得可爱,有意收养,也愿意出一笔钱。当时夫妻俩没有答应,只是和王某互留了联系方式。

小莹莹被找回来了。

75000元,他们竟把女儿卖了

但很快,事情发生了变化。由于妻子产后需要休息,夫妻俩便回到了江西老家。没了打工收入,又要照顾一群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于父亲又在此时患病去世,丧事操办下来,夫妻俩的日子更加难过。生活的不顺使老于的脾气变得暴躁,经常和妻子吵架,有时夫妻俩还动起手来。

一次夫妻俩激烈争吵时,看到一旁凄厉哭泣的小女儿,夫妻俩自己都不晓得怎么的,竟然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把女儿卖了吧”。

于是夫妻俩想到了之前有过接触的王某。通过电话联系,王某表示愿意收养莹莹,双方谈好费用后,约定时间见面。

今年4月30日,老于的妻子拿到75000元后,咬牙将孩子抱给了对方。

买卖双方的行为,都触犯了法律

然而,这毕竟是亲生的女儿啊!孩子卖出去没多久,夫妻俩就后悔了。5月23日,夫妻俩赶到萧山,决定找到王某要回女儿,同时把钱还给对方。但此时,王某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夫妻俩又到与王某相遇的医院打听,依旧一无所获。

情急之下,夫妻俩选择报警求助。于某夫妻俩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北干派出所受理后,民警一方面继续讯问他们,另一方面积极查找小孩下落。

5月23日晚上,民警通过线索明确了抱走孩子的王某的身份和住址。办案民警莫利军电话联系了王某,和她讲明利害关系。当天晚上,王某和家人一起带着小莹莹来到派出所。

小莹莹20多天未见自己的妈妈,似乎有点忘记了,妈妈一抱就哭,这令于某夫妇心如刀割。

买家王某说,女儿一直没有生育,家里人都比较着急。她在医院结识于某夫妇后,十分喜欢他们的小女儿小莹莹,又了解到于某夫妇经济困难,有意收养小莹莹。在付给于某夫妻75000元后,双方约定不再联系。

这段时间里,全家人都很疼爱小莹莹,直到民警联系自己,她才意识这个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现在十分后悔。

考虑到于某夫妻俩有4名年幼子女需要抚养,目前,萧山警方对于某夫妻俩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买家王某也因涉嫌买卖儿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父母卖亲生骨肉也是犯罪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接送、中转、收买、贩卖儿童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中并没排除被拐卖对象的亲人家属;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出卖得利之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拐骗、绑架、接送、中转、收买、贩卖儿童的行为,只要有拐、卖行为之一即可,拐来孩子未卖或是仅仅实施了卖的行为,只要从中渔利,都构成此罪。 《刑法》中规定,拐卖儿童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死刑。

“在买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中,介绍人、中间人怎么定罪?”记者问。法律人士告诉记者,积极帮助寻找买主或从中介绍、帮助转交儿童或钱财的,根据共同犯罪理论,与出卖人构成共犯。中间人的行为仍构成拐卖儿童罪。 《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等八种情况的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李伟庭长告诉记者,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肩负儿童健康成长的重任,即便是亲生父母,也不能对孩子随意处置。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人民网

编辑: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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