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药罚692.5元    网上引起热议

法律法规网 作者:迷雪儿
来源 来源: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8-08-13 16:17:37  评论(/)

法律法规网消息      近日警方破获假药案,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警方是如何破获的?会如何处罚?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

  11日,关于处罚数额的问题,青岛市食药监局回应称,城阳人民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依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不具备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的裁量情形,故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该医院已缴纳了罚没款。

衡阳摧毁涉恶团伙

4月12日,耒阳市公安局新闻舆情中心通过双微平台和相关部门转交渠道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衡阳一米粉公司送货司机,在经过衡南县向阳桥时,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威胁、殴打,怀疑该伙人极有可能是耒阳某企业人员,目的是垄断耒阳米粉市场。 

新闻舆情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向耒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朝晖汇报。由于报警地点在衡南县,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邓朝晖要求市公安局扫黑办把该线索作为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核查。 

4月16日,耒阳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接到衡阳一米粉公司工作人员报警:在送货过程中遭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暴力威胁、殴打。办案民警经初步核查,将该案移交至局扫黑办,经研判分析,发现这次事件和4月12日发生的事件属于同一伙人员所为。5月4日,办案民警通过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和完善证据链条后,成功摧毁该犯罪团伙,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杰、文某民、刘某、刘某浪抓获归案。 

经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以刘某杰为首,刘某杰系耒阳市某食品公司法人代表,为垄断耒阳米粉市场,纠集公司内部员工刘某、刘某浪等人员,先后3次采取不正当手段,暴力威胁、殴打衡阳某米粉公司耒阳地区送货员,严重影响了米粉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耒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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